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2012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工作要求,2月19日朱宝林副院长与各临床科室主任签订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责任状。
责任状明确了科室负责人为其所在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科室管理的重要内容,并积极推进抗菌药物合理、科学的使用,有效杜绝滥用抗菌药物现象。要求科室各级医生不得超越权限使用抗菌药物。规定紧急情况下,医生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不得在门诊开具特殊使用级别抗菌药物。
同时,责任状要求各科室主任必须严格控制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各项指标(包括住院患者、门诊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抗菌药物使用强度,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及抗菌药物处方合格率等指标),并将指标达标情况纳入个人及科室绩效考核。医务处、药剂科每月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通过层层落实抗菌药物应用管理责任制,有力促进临床合理规范用药,确保抗菌药物应用专项整治各项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成效。(药剂科 、朱学中)